日前,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重庆市委、市政府指导支持下,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的重庆、广西、贵州、甘肃、青海、新疆、云南、宁夏、陕西、四川、内蒙古、西藏、海南13个省区市及广东省湛江市、湖南省怀化市税务机关,在重庆共同签署《高水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跨区域税务合作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合作框架协议》),明确8项合作内容,建立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,携手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成为内畅外联的开放通道、发展通道、战略通道。
“经过7年多努力,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速延伸,通达全球120个国家和地区超500个港口,国内辐射18个省区市的71个城市。”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颜表示,在西部陆海新通道“13+2”省区市共建格局框架下开展跨区域合作,是税务部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税务实践,将发挥推动陆海双向开放、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积极作用。
根据《合作框架协议》,“13+2”省区市税务局将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经营主体的实际涉税(费)需求,以着眼构建国内大市场,推动政策执行协同、税收管理协作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8项合作,促进将区位优势、通道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的优势。